采購需求說明:供應商在響應文件《采購需求響應、偏離說明表》中應對以下條款進行響應描述或偏離。一、項目概況:1、項目名稱:青山港沿港路段排水功能提升工程2、預算金額:305980933萬元3、最高限價:305980933萬元(供應商參加磋商的報價超過該項目采購預算金額或最高限價的,其磋商報價無效。)4、項目地點:武漢市青山區(qū)采購人指定地點5、工期:90日歷天二、采購范圍:本項目主要對青山港沿港路2處排口進行改造,1#排口涉及管道匯水面積約為541公頃,2#排口涉及管道匯水面積約為265公頃。工程主要內容為新建DN400mm污水主管道168米,智能雨污分流井2座及其他附屬工程。(其他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三、工程質量要求1、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guī)范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工程質量合格率100%,本工程質量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應滿足國家其他相關規(guī)范及標準。2、工程質量等級目標:合格;3、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合格;4、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合格;5、驗收要求:項目完工后必須達到設計圖紙的標準和國家相關標準,并由采購人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驗收,供應商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否則不予驗收通過。如成交供應商沒有達到上述標準,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整改直至達到上述標準,所造成的損失,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責。6、質保期: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四、竣工驗收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驗收及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jù)。五、其他要求1供應商具備完成本項目的能力,承接過類似的施工項目;擬派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以及項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等認證證書。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應就本項目作出相對應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難點分析、重難點解決方案、項目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及保障措施、勞動力安排計劃、質量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現(xiàn)場總平面布置、應急保障措施等。六、報價要求1、報價方式: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報價。2、報價為響應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應包括完成整個工程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其內涵為:(1)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guī)費、稅金;(2)包括完成每分項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內容的費用;(3)包括完成每項工程內容所需的全部費用;(4)工程量清單項目中沒有體現(xiàn)的,施工中又必須發(fā)生的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5)考慮風險因素而增加的費用;(6)其中規(guī)費和稅金為不可競爭費用,響應供應商按規(guī)定必須全額計入磋商報價。文件要求的文明施工、夜間施工和趕工措施費等,應體現(xiàn)在磋商報價中。響應供應商沒有就上述費用報價的,視為費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價款的單價或合價內。3、工程量清單編制依據(jù)(1)工程項目及工程量依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估算,結算是工程項目及工程量據(jù)實。(2)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依據(jù)議價模式編制。4、響應供應商必須在措施項目中就安全措施費單獨列項進行報價。5、文明施工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響應供應商應對采購人為達到文明施工目標所提出的要求予以響應,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在磋商報價中,采購人對此類費用不另行支付。6、本工程技術規(guī)范要求高于國家標準的,按相應的規(guī)范執(zhí)行;低于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七、付款方式在建設工程資金到位的前提下,工程預付款,在項目開工后一周內支付合同價格的30%(包含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發(fā)包人審核后按合同約定支付。開工后每月25日前申報進度款,每次進度款申報金額不少于30萬,付款金額按監(jiān)理、發(fā)包人、審計單位共同核定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至核定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在發(fā)包人、承包人和審計單位共同核定結算金額后支付至結算審定價款的985%,工程財務決算審計完畢且質量保修期滿后,一次性支付尾款。每次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需開具符合稅費規(guī)定的相關稅務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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