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共3頁政府采購合同項目名稱:2025桂林藝術節(jié)英才計劃及國內劇目邀約執(zhí)行項目項目編號:GLZC2025-G3-990256-YZLZ甲方:桂林廣播電視臺(采購人)乙方:廣西演出有限責任公司(中標供應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按照招、投標文件規(guī)定條款和乙方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采購合同。第一條合同標的及合同金額1本合同標的為:2025桂林藝術節(jié)英才計劃及國內劇目邀約執(zhí)行。2合同金額根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內容,合同的總金額為人民幣柒佰伍拾肆萬捌仟伍佰元整(¥754850000),其中:不含稅價款為人民幣柒佰壹拾貳萬壹仟貳佰貳拾陸元肆角貳分(¥712122642),增值稅額為人民幣肆拾貳萬柒仟貳佰柒拾叁元伍角捌分(¥42727358),稅率6%。3合同價為總包干報價,包括完成本項目服務產生的所有成本、稅金、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費用以及合理利潤。對于本合同中未列明,而乙方認為必需的費用也已考慮進合同價款。在合同實施時,甲方將不予另行支付乙方提出的其他任何費用,并認為此項目的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第二條項目服務內容及要求英才計劃要求充分呼應本屆藝術節(jié)主題,作品方向強調自然與人文匯聚,藝術與城市交融;國內劇目邀約包含國內劇目邀約及演出、場地租賃工作、人員食宿行安排、審批備案工作、宣傳工作、志愿者工作、媒體勞務及差旅安排、協助完成劇目演出票務以及演出申報等。具體內容詳見乙方服務內容及要求響應表。第三條權利保障乙方所提供的服務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和相關技術資料必須是合法取得的,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yè)設計權或其他權利,不會因為甲方的使用服務成果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包括被責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償或要求賠償損失等。否則,乙方負責解決由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其不利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第四條服務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桂林藝術節(jié)結束完成“項目需求”載明的各項服務止。第五條稅費本合同執(zhí)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第六條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且財政資金到位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2025年10月15日前且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全部服務完結驗收合格且財政資金撥付到位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不計利息。第2頁共3頁2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fā)票。第七條質量及驗收1依據招標文件要求的項目需求、乙方投標文件承諾以及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guī)范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服務成果達不到驗收標準的,不予驗收,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相關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相關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2乙方提供的服務如果與投標文件承諾的服務不相符,甲方有權中止或終止合同。3項目實施期間,因乙方服務管理不善導致的相關人身財產事故及不良輿情,由乙方負責消除不良影響并承擔相關責任。4乙方實施各項服務前,必須向甲方提供相應的實施細化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5根據2025桂林藝術節(jié)組委會及采購人工作要求,配合驗收工作并提供相關材料,要求如下:(1)提供項目實施情況說明:乙方需對項目的整體實施情況、服務成果等進行總結說明,并配以相應圖片佐證。(2)提供項目結算清單:乙方需根據合同約定的具體事項,逐一填寫事項內容、結算金額、完成情況。(3)服務項目結算情況說明:乙方需根據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結算清單,逐一提供佐證,包括:乙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作協議、第三方開具的合法合規(guī)發(fā)票(附發(fā)票明細)、乙方向第三方付款的交易記錄、項目實施現場照片、租賃設備清單及照片、耗材采購清單及照片、服務團隊人員信息及現場工作照等;若不能提供佐證的甲方視為乙方的利潤;合同、發(fā)票、交易記錄等佐證發(fā)生日期,需在甲方與乙方服務合同簽署后的服務周期內,否則視為無效。第八條違約責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采購合同規(guī)定及乙方投標文件承諾的,應按甲方的要求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予以調整或整改,乙方拒絕按合同約定履行,經甲方通知后又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正的,甲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合同。同時乙方應按照合同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2乙方在履行合同時存在以下情形的,視為乙方違約,不予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已支付服務費用的乙方應退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1)簽訂合同后,乙方無不可抗力原因拒絕履約合同的;(2)簽訂合同后,乙方提供的服務存在嚴重錯誤且整改后仍不滿足要求的。(3)項目實施期間,因乙方服務管理不善導致的相關人身財產事故及不良輿情的。3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視為違約(因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導致的逾期除外)。每逾期7天,按合同金額的1‰承擔逾期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4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所發(fā)生的其他違約行為,按合同金額10%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第九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1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終止本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1因服務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服務質量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第3頁共3頁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相應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執(zhí)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需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報桂林市財政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zhí)行。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以及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第十四條簽訂本合同依據:1招標文件;2中標通知書;3乙方的投標函、投標報價表、服務內容及要求響應表、商務響應表;4乙方的投標文件其他內容;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政府采購合同雙方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甲方(公章):桂林廣播電視臺乙方(公章):廣西演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全冠閣委托代理人:李鵬電話:0773-3890248電話:*開戶名稱:開戶名稱:廣西演出有限責任公司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市民主東支行銀行賬號:銀行賬號:0201012090025137日期:2025年7月23日日期: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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