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校園網絡建設采購項目項目編號:1499002024AGK02067(ZTLH-2024HW-030)合同編號:11N40743*2包號:第一包合同供應商單位:太原麥穗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0月需方: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供方:太原麥穗科技有限公司供方在山西中泰力合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組織的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校園網絡建設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采購項目中成交,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一、設備條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校園有線網絡、網絡安全出口建設等相關設備(具體品牌、數量、技術參數及質保期等見后附設備清單)二、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大寫):肆佰零貳萬壹仟貳佰陸拾元整(小寫):¥4021260元此價格為合同執(zhí)行不變價,不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增加,本合同價格為包含了購買貨物及其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和所需繳納的所有稅費、貨物發(fā)運到指定地點并安裝調試合格及培訓等所需的一切費用。三、貨款支付:(1)合同簽署前,供方須向需方支付5%的履約保證金,履約期滿后無息退還;(2)貨到指定地點后,首付合同價款的80%,貨物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95%,余5%三個月后付清。(3)付款方式:電匯。供方指定的賬戶如下:收款人:太原麥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綜改示范區(qū)太原學府園區(qū)創(chuàng)業(yè)街5號航天科研樓七層704室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體育路支行銀行賬號:351903558210901(4)供方應在需方支付首筆合同貨款前向需方提交全部合同金額的普通發(fā)票。四、售后服務及承諾:售后服務承諾見后。五、交貨1、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60日內完成。2、供方自行運送并派專人(陳巖,*)到場交貨,需方指定接收人(張文輝,*)統一接收。3、交貨地點: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六、交驗1、依據產品裝箱單,對所有產品進行初步點驗,如有不符應及時補充齊全或按需方招標參數等要求予以及時更換。2、開箱檢查產品外觀,如有損傷或質量缺陷,不影響正常使用時可協商解決,必要時必須進行更換。3、依據合同產品清單,對產品品牌、型號、數量、技術參數、質保書等必備附件進行檢查。七、需方責任1、及時辦理付款手續(xù)。2、負責提供工作場地,協助供方辦理有關事宜。3、對合同條款及價格負有保密義務。八、供方責任1、保證所供產品均為標書承諾設備,符合相關質量檢測標準,具有該產品的出廠標準或國家鑒定證書。2、保證產品的售后服務,嚴格依據報價文件及相關承諾,對產品及進行調換服務。九、違約責任1、供方所交的產品品種、型號、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標準,需方有權拒收或解除合同。同時,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總額5%的違約金。2、供方不能交付產品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總額5%追究供方違約責任。3、供方逾期交付產品時,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償付合同款總額3‰的滯納金。逾期交貨超過30天后,需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4、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合同款時,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款總額5%的違約金。5、因需方錯告或變更到貨地點而給供方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十、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十一、爭議解決供需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雙方代表簽章,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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