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共6頁采購合同項目名稱:桂林市疊彩區(qū)烏石、星華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停車位等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編號:GLZC2025-G1-990502-GXCH甲方:桂林市疊彩基礎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采購人)乙方:廣西冠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中標供應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按照招、投標文件規(guī)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采購合同。第一條合同標的及合同金額項號貨物名稱生產廠家、品牌、規(guī)格型號技術參數數量①單位單價(元)②單項合計金額(元)③=①×②11變2的簡易升降機械車位(兩立柱)設備廣西冠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冠濤牌、PJS-25000mm*1850mm*1550mm*1700Kg57套*00002車位劃線//1項10000001000000合計97900000根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內容,合同的總金額為:(大寫)玖拾柒萬玖仟元整人民幣(¥97900000元)第二條質量保證1乙方應按投標文件承諾的貨物規(guī)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標準。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項目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止(廠家規(guī)定質保期超過一年的,按廠家規(guī)定,“貨物采購需求”第2頁共6頁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在質保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fā)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第(1)款辦法處理:(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有發(fā)生的全部費用。(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貸款利息及銀行手續(xù)費等)。第三條權利保證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yè)設計權或其他權利。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第四條貨物包裝、運輸1乙方應在貨物發(fā)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2使用中文說明書(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3乙方在貨物發(fā)運手續(xù)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fā)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第五條交付1交付使用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40個日歷天內完成供貨并安裝調試及交付正常使用。2交貨地點:桂林市區(qū)內采購人指定地點。第六條驗收1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與投標文件中承諾的技術參數不符的,采購人拒絕驗收并報同級財政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理,由此導致整批貨物被拒收或索賠而引發(fā)的所有損失由中標供應商承擔。第3頁共6頁2本項目的貨物必須是原裝正品行貨、全新未開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中標供應商按采購人的要求地址進行送貨到位。3供貨方供貨且安裝完成后,采購人視具體情況聘請相關專家進行驗收(專家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支付)。第七條安裝和培訓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第八條售后服務、保修期1售后服務:(1)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實行產品“三包”。免費保修期最短不得少于1年(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項目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止);(2)免費送貨上門;(3)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時響應,4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8小時內排除故障,48小時不能修復需提供同等設備替換;(4)定期回訪以及維修;(5)質保期內所有貨物免費上門維修服務、免費更換零部件;(6)其余按廠家承諾進行。2免費培訓:中標供應商負責免費培訓使用人員和維護人員,內容包括設備操作使用、日常維護,確保熟練掌握全部功能為止。3免費安裝調試:供應商負責本項目所有貨物的安裝、調試。4操作維修手冊:中標供應商必須免費提供完善的產品使用手冊、操作培訓手冊、維護手冊。第九條稅費本合同執(zhí)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第十條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預付款,計¥1958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玖萬伍仟捌佰元整);2第一批主要鋼結構貨到現場后7日內采購人支付合同總價的60%作為進度款計¥5874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捌萬柒仟肆佰元整);3設備安裝完畢經特種設備研究院驗收合格后7日內采購人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7%作為竣工款計¥16643000元(大寫:人民幣壹拾陸萬陸仟肆佰叁拾元整)。剩余合同總價的3%為質量保證金計¥2937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玖仟第4頁共6頁叁佰柒拾元整),質保期為24個月,質保期滿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質保金,付款達到100%。第十一條違約責任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guī)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01%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fā)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1‰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3%,超過30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3%。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同金額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保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不足另補。7其他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01%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第十二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xù)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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