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一、項目基本情況1、采購項目名稱:專項債券發(fā)行服務項目2、預算金額:50萬元二、需求調查情況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辦法規(guī)定: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技術復雜、專業(yè)性較強的項目需要開展需求調查。本項目不適用。三、公開征求意見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本項目不適用。四、采購需求41采購標的匯總表包號標的序號標的名稱品目分類編碼計量單位數量是否進口是否創(chuàng)新產品綠色發(fā)展預留11專項債券發(fā)行服務C990000001批否否/是42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421采購標的:武漢市漢陽區(qū)土地儲備事務中心近期開展關于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fā)行服務,主要包括:動漫城商業(yè)地塊、雨淋山莊地塊、武漢船舶職業(yè)技術學院(原武漢船舶工業(yè)學校)、漢陽區(qū)高鐵功能區(qū)(陳家村、羅家咀1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漢陽區(qū)高鐵功能區(qū)(徐灣村、三眼橋村、鄭家咀1村)城中村改造項目。422技術要求(1)供應商保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在收到項目資料后在采購人規(guī)定時間內應安排工作人員從事采購人委托的工作,采購人應提供方便和配合并按照供應商提供的資料清單及要求提供資料,并向供應商提供項目的權屬、現狀等調查、規(guī)劃等相關資料以及具體要求。(2)供應商應根據采購人委托的內容,嚴格遵循省、市、區(qū)關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發(fā)行要求,梳理債券申報所需資料并給出指導性意見,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編制土地儲備專項債券“一案兩書”及其他申報資料并申報入庫,配合做好債券申報系統(tǒng)填報工作。對申報過程中有關部門提出的修改意見,供應商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符合申報要求:若供應商無力補充完善需委托其它單位時,供應商應承擔全部費用。(3)依據采購人委托的實際工作服務清單支付項目款項,最終支付項目款金額不超過中標價,此項目的中標價為暫定合同價。(4)供應商應當負責“一案兩書”及其他申報資料的說明和解釋工作。(5)未經采購人允許,供應商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工作的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方,需要轉委托時需經要采購人同意。(6)雙方應按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對相關數據承擔保密義務。(7)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特殊原因對采購內容有調整時須經采購人同意,并根據采購人核定后單價進行結算,但總價不得超過成交金額。(8)供應商成交后,應按采購響應文件中承諾的擬派人員名單開展工作,在特殊情況下供應商可以用同等資歷的人員代替,但應事先得到采購人的批準;采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更換不合格的技術人員。但供應商不得無故更換工作人員,采購人發(fā)現未按擬派人員進行工作的,有權終止采購合同。(9)如采購人認為供應商投入的工作人員數量、業(yè)務水平、專業(yè)配置等不能滿足本項目實際工作需要時,有權要供應商及時調配或增加符合資格要求的人員,所增加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辦公費、差旅費、管理費等所有費用已包括在磋商報價中。(10)工作中各項資料要準確、完整,作好檔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購人及相關部門使用。在未得到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關項目的技術資料和其他信息。(11)保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服務工作,保證成果質量,能通過主管部門的審批。(12)供應商不得將競爭性磋商文件內規(guī)定的服務工作進行分包和轉包,否則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13)完成采購人交辦的其他臨時性任務。其他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在采購合同中詳細約定。423商務要求(1)★預算金額:50萬元(報價超過預算金額作無效響應處理)。(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債券首次發(fā)行之日止。(3)服務地點:按采購人要求執(zhí)行。(4)付款方式:根據工作需要,采用分階段付費方式,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費用的50%。該項目當年度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申請成功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尾款。成交供應商每完成一筆報告經采購人確認同意后,可提供對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到采購人進行請款,采購人按流程進行支付。單個項目完成時間后續(xù)按按項目實際情況與采購人商議確定,每個項目評審內容和要求需滿足國家現行規(guī)范規(guī)定。(5)報價要求:本項目采用總價包干的方式,供應商的報價為本項目合同執(zhí)行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所需設備及材料、稅金、其他等各項直接、間接費用。合同履行期間,采購人不支付其他額外費用,供應商對報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任何漏報、錯報等均是供應商的風險。五、采購實施計劃51合同訂立安排511采購項目預(概)算、最高限價采購預算:50萬元,最高限價:50萬元512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按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時間的相關規(guī)定,在不考慮采購活動中異常情況的情況下,綜合安排采購活動時間如下:計劃2025年06月發(fā)布采購公告。51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情況序號工作內容時間安排實施內容備注1申報政府采購計劃3個工作日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項目采購情況說明2采購項目委托2個工作日采購人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項目具體采購清單、采購需求、商務條款等要求。3編制競爭性磋商文件可與上述步驟并行1、供應商須知;2、項目的技術、商務要求;3、磋商響應文件格式;4、合同主要條款;5、評審標準和方法;6、其它材料。4競爭性磋商文件審核3個工作日1、競爭性磋商文件;2、文件評審專家審核意見;3、競爭性磋商文件確認函。5發(fā)出競爭性磋商文件發(fā)放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潛在供應商領取磋商文件6詢問或答疑(如有)1個工作日供應商如對磋商文件有疑問的可進行詢問,如有需要,代理機構將組織答疑會。7磋商會議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不少于10日與各響應供應商進行磋商;評審;確定成交供應商。8遞交評審報告1個工作日代理機構在磋商會議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提交評審報告。9成交結果確認3個工作日采購人根據評審報告向代理機構出具成交結果確認函。10發(fā)布成交結果公告成交通知書1個工作日發(fā)布成交結果公告、成交通知書、評審結果告知函。11簽訂政府采購合同30日歷天內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后30日歷天內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12合同公示2個工作日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上公示采購合同。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2、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3、采購節(jié)能產品政策:本項目不適用。4、采購環(huán)保產品政策:本項目不適用。514采購組織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分散采購,委托代理機構組織招標。515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本項目不進行分包。516供應商資格條件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依據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guī)定,供應商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否則將視為無效響應。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所屬行業(yè)為其他未列明行業(yè)。517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518競爭范圍公開競爭519評審規(guī)則評分項目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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